采购协议书合集八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协议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采购协议书 篇1合同合同签订地:合肥
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具体采购安排
1、1买方和卖方同意由卖方作为买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在[]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订单,卖方向买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出售光缆(“货物”)和服务。
1、1、1买方有权按照实际采购需求向卖方下达订单;向卖方下达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是买方;买方确定中标份额比例,分配相应地区由卖方供货,卖方无选择具体供货区域的权力(如山区等);在实际供货过程中,买方有权调整供货区域,卖方不得拒绝。
1、1、2卖方必须满足是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本期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卖方应免费提供快速连接器在实际使用中所必须使用的各种工具;卖方必须保证能严格按照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生产快速连接器;卖方供货份额达到标的额度以后,如所负责区域还有供货要求,买方根据情况有权安排其他供应商提供产品。 本合同的双方指卖方以及买方和/或采购方。
1、2买方和卖方确认,卖方为本合同的设备供应商,未经买方和采购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1、3根据本合同下达的订单受本合同的约束。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买方和/或采购方不再向卖方下达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其
他规定和已下达的订单继续履行已签署的订单,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1、4订单确认方式:
1、4、 1订单确认方式为以下第[]种方式:
(1)双方签字盖章。
(2)其他方式:
1、4、2确认的订单一经传回,即对卖方具有约束力。未经采购方同意,卖方不得再对所传回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
1、5卖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买方有权取消其设备供应商及服务提供方资格:
1、5、1卖方违反本合同第1、2条规定,将本合同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1、5、2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价格
2、1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价详见附件。具体以订单结算。
2、2 订单总价包括:
(1)卖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合同设备的费用。
(2)卖方应提供工程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督导、调测、优化、开通等服务),保修期内维修、升级和技术服务费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
(3)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要求完成设备集成的接口配合工作全部费用。
(4)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为连接本合同设备及系统与其它厂商供应的设备及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全部费用。
(5)使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适于空运等多种方式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6)卖方负责运送合同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7)卖方将合同设备销售给买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8)由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技术培训的费用。
(9)卖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3 除上述订单总价外,买方和/或采购方无需就本合同向卖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支付条款
3、1订单下的货款由买方和/或采购方付至卖方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2买方和/或采购方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2]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买方和/或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货款。
(2)分期支付
1)到货款: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按照一定周期(原则上一个月为一周期)汇总采购订单,形成唯一编号的结算单;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与结算单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原件后,在结算单生成日期后的[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结算单总价的[80]%的到货款;。
2)尾款:结算单生成180日后,买方向卖方支付结算单总价的[20]%的尾款。
3、3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从上述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 发货和运输
4、1货物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接到订单后[]日内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在发货前[]小时联系买方人员确认,方可发货。发货清单列于附件。
4、2卖方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运到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转移到买方。
第五条 包装
所有货物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如果因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如因此造成迟延交货的,按第八条违约责任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验收
6、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应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开箱检验后卖方同意由买方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如果在抽样检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将合格产品送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且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支付当期订单总金额
[10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调整卖方供货份额,直至终止本合同。
6、3如卖方对买方和/或采购方提出的更换或补充发货等索赔要求有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 ……此处隐藏11793个字……),货物单价维持不变,差额供需双方各自吸收,幅度超 5%则由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合同。发生交易货物的主材料价格,买卖双方以上海有色金属网上 公布的当日金属材料价格的牌位价为基准,非金属件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技术标准:□执行标准:
□需方图纸:□需方采购技术条件: □其他:
三.验收及质保
1. 验收标准:□技术标准:
□其它:项目最终用户验收合格为合格标准。
2. 验收方法:供方必须随货提供质量证明资料交需方签收,否则视为供方延期交货,供方应按本合同第七 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需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进行数量、规格等形式要件方面的约定收货和并进行初步的品质检验,具体参考相关检验文件。
3. 质量证明资料:
□合格证;
□材料化学成份、物理性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功能检测报告;依据标准: ;
□外观质量检查报告;依据标准: ;
□尺寸检查报告;
□其他:随货原厂出厂证明资料。
4. 质保标准:
质保期与需方同其最终客户签订的质保协议时间相同。若需方与其最终客户无明确质保时间确认,则质保期为需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在质保期内供方应免费提供服务;对使用过程中因供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赔的权利。
在保质期内,若需方产品有任何缺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派其技术人员到需方指定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一经确认属于供方责任,供方应无条件地认可需方所提出的更换、退货、退款以及其他合理要求,否则,将被视为供方违约。
供方自愿以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5%),若供方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将被需方酌情扣除质保金。如前述需扣除金额已超过质保金的,需方有权从供方供货的其他合同款中扣除。
四.交货方式、地址及费用负担:
1. 交货方式:□送货;□自提;□代提;□其它:
2. 运输费用:□需方承担;□ 供方承担;3. 交货地址:□需方工厂仓库,并按照需方要求堆放整齐。 □ 其它地点:
五.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 供方所提供给需方的以上货物必须按国家标准(或需方要求)进行包装和防护,以适宜防潮、防震、防锈、防磕碰要求,且按不同规格,分类包装,应能满足国内运输方式的需要。应保证其货物及包装安全无损地到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且便于贮存,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供方负责。
2. 供方包装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生产/检验日期、检验员签名/盖章、批号和数量等信息。供方送货单上应清楚标示所供产品需方的采购订单号、物料号(或者图号)、名称、规格、供方名称、批号和数量等信息。
3. 特殊材料运输条件参照各材料的采购技术条件中的运输要求。
4. 包装:□需方承担费用;□供方负担费用;□回收包装;□不回收包装;
5. 对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需要进行包装防护。
六.付款条件及方式:
1. 付款条件:
供方在需方工厂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需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等有关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20天之内,按照当批货物价款百分之九十五(95%)的比例支付给供方。
每批货物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待质保期12个月届满后且质保期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供方均已解决至需方满意后,十五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供方每次向需方请款前应按需方要求和确认金额全额开具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供方未
按前述约定提供或延迟提供正式有效发票的,需方可拒付或相应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由需方通过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方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2. 其他约定事项:_付款时若遇节假日,则顺延
3. 对任何货物的使用或付款不表示需方已经接受这些货物;这类使用或付款行为也不影响因供方产品不符
合本合同技术标准而被需方索赔、或被要求更换、维修、退货等;也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或限制按合同或其它规定可拥有的权利和可获得的补偿。
七.权利与义务:
1. 供方在交货前,就产品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正确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质量证明资料(包含但不仅限
于材质、性能、尺寸、外观等)。
2. 凡涉及以“重量计量”来计算货值并作为付款依据的情形,均以“今创集团”提供的入库单和磅单重量为准。
3. 对于有有效期要求的产品,供方应确保产品送达需方时,可正常使用的时间段占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对于因需方原因导致产品即将过保质期但可以延期使用的,供方应协助提供延期报告。对于因供方原因无法延期使用的,供方应无条件免费提供退换货服务。
4. 如供方交货误期(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缺陷、数量短少、包装损坏、或延迟递交质量文件等问题,
需返工或需方拒收的而导致交货延期的)或供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交货义务的,除得到需方书面同意延期交货的外,每延误一日,按订货总额0.5%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订货总额30%。
如因为供方货物迟交而影响到需方的生产和交货,需方有权随时终止订单或本合同,并向供方追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发生上述情况时,供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5. 需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通知供方关于需求总量的调整,有义务对供方为满足需方需求而准备的产品,在
发生技改时,有义务对经供需双方协商的数量进行处理。
6. 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质量标准,或违反本条第11、12、13款中任一款约定的,一经发现,
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按订货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应满足需方提出的退货或调换的要求,由此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重新选定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与供方产品/服务价格之间的差额、工期延误损失、索赔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均由供方承担。
7. 在供方向需方送货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等任何原因所导致的损失或/和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8. 供方有义务免费为需方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9. 需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安排付款。
10. 需方有义务及时提供图纸、技术文件,并对技术更改及时通知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