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落实《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提出的任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校的教学实际,特制定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以规范教师的指导行为和学生的研究活动,推进我校新课程实验的开展。
二、“研究性学习”课程目标
研究性学习的课程目标是通过转变学习方式,在主动、积极的学习环境中,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创造力,使学生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形成善于质疑、乐于探索、努力求知的积极态度和情感;在学习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自主发现和提出问题,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以及解决问题等多方面方法、兴趣和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断追求的进取精神,不怕吃苦、勇于克服困难的意志品质以及追求真理的科学道德;使学生养成乐于与他人分享研究的信息和善于于他人交往的精神,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合作技能;使学生了解科学、知识与社会发展、人类进步之间的关系,促进学生社会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的形成。
三、“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组织管理
研究性学习课程在学校课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由学校教研室和教务处负责实施,指导老师对研究性学习全过程负责。
1、教研室——主要负责制定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教师的研究性学习的校本培训及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组织与指导。
2、教务处——主要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管理及课时的安排。
3、德育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年级、班级的活动管理
4、技术处、总务处、图书馆——主要负责设备、仪器、资料、场地等方面,为师生提供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的条件。
5、年级组、教研组——落实研究性课程计划。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要协调好年级之间、班级之间、学科之间的关系。
6、班主任和各科教师——以行政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组成研究性学习指导和综合评价组,班主任任组长。负责审定课题计划,对学生进行指导,对学生的学习研究性成果进行评定。
四、“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
1、课程设置
新课程方案规定,高中三年中,要保证有270个学时用于研究性学习,每个学生至少研究完成三个课题,完成每一个完整的课题最多可获得5个学分。根据我校的实际,我校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安排在高一、高二两个学年,高一上至高一下完成第一个课题的研究,高一下至高二上完成第二个课题的研究,高二上至高二下完成第三个课题的研究,完成每一个完整的课题可获得5个学分。研究性学习课时安排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每周安排两课时进课表,教师集中对学生进行培训、指导、组织学生交流、听取学生汇报或者由学校统一安排专题讲座;充分利用社会的课程资源,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和假期开展课题的研究工作。每学期期中和期末集中进行结题汇报、综合评价、学分认定;新学年的开始,举办研究成果展示和对高一新生进行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宣传、培训。
2、课程内容
研究性学习主要分为课题研究和项目设计两大类。课题研究是以认识和解决某一问题为主要目的,有调查、实验和文献研究等方式;项目设计是以解决一个比较复杂的操作问题为主要目的,包括社会性活动设计、科技项目设计等。
课题(项目)的主要来源是:来自教师提供的选题背景,来自生活和学习活动的实践,来自学生观察中的机遇、灵感。可以是教师出主题,学生选课题;也可以是学生自主选择课题,教师给予帮助。高一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的来源主要是教师提供选题背景,学生从中选择课题。研究性学习的课题内容可以从自然环境、科学发展、历史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选择。
3、实施的基本步骤
⑴、成立研究小组。班主任在班级布置、动员,学生自由结合成立研究小组,每组人数一般在6—8人,推举组长1人。班主任要关注小组成员的个性、特点、能力及男女比例等,需要时与学生协商做适当调整。
⑵、开题阶段。研究小组选择指导教师并报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组成研究性学习指导和综合评价组,班主任任组长,指导教师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指导学生确定研究课题、审定课题研究计划,帮助学生掌握研究方法,鼓励学生开展研究。
⑶、研究过程。学生根据研究计划和分工开展研究,组内每个学生都要承担一部分相对独立自主的课题工作,确保真正参与课题研究。指导教师负责方法的指导和帮助学生解决研究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学生开展研究。
⑷、结题阶段。学生完成研究报告并向指导教师和班级同学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及在研究过程中的表现,指导教师对课题的研究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指导教师和课题组对组员的表现进行评价。课题研究报告和评价的'结果汇总到班主任处。
4、“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学分评定
⑴、评定原则
①参与性。学生只有参与研究性活动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如发现学生并没有参与研究性课题的研究,不能得规定学分。
②过程性。学生只要参与就能获得相应学分,研究性课题的质量高低不影响学生获得学分。
③真实性。研究性课题必须是学生自己进行的,可请求指导与帮助,但不能由家长或教师代替完成,如发现虚假现象,学校将扣除相应分学。
④规范性。学分的认定由学生互评,指导教师考核,学校教研室审核组成,并建立公示、抽查制度。如对学分认定持有异议,可提交学校学分认定小组复议。
⑵、评定依据
认定每个研究性学习课题的学分主要依据四个方面的材料:
①开题报告;
②活动过程记录;
③课题研究学习成果;
④三级(自我评价、课题组评价、指导教师评价)合格评估的结论。
具备以上4个条件,则给予相应的学分。
⑶、评定过程
①课题展示。学生以班组为单位进行论文展示或答辩、模型展示和介绍。
②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组内互评。
③指导教师考核,并组织,引导学生再一次反思自己的研究历程,综合评价学生的研究活动。
④指导教师提出意见,教研室审核,学校领导审批,教务处记入学分并存档。
5、研究性学习中指导教师的规范要求
⑴、教育观念要更新。指导教师应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研究性学习课程和学习培训活动,更新观念,确立“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
⑵、明确老师在研究性学习课程中的角色。教师在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担当的角色主要有:组织者、指导者、学习者、研究者参与者等,教师需要参与学生课题组的活动,了解学生开展研究的进展情况,与学生一起平等的探讨问题。
⑶、教师必须要帮助学生选好课题,提出扎实的资料和背景线索。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课题计划、调查方法和实验设计。及时点拨学生在研究活动中产生的困惑,要注意循着学生的思路,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意见供学生参考选择,并填写好每次活动记录中的导师意见。
⑷、根据学生课题研究的需要,按规定程序与电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部门联系,落实使用的时间,人员和要求。如果发生冲突,需进行协调。学生需要做实验时,指导教师要事先审核学生的实验方案,提醒学生注意实验操作规程及安全,及时了解学生实验的进展情况。
⑸、教师必须指导课题组撰写研究报告或论文,对学生所写的论文报告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并提供有关的参考资料,引导学生对实践中的体验、感悟或调查、试验所得的数据进行多角度、发散性的思考分析和总结。
⑹、学生研究活动成果的汇报交流是教师指导的重点,教师必须根据汇报答辩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并填写清楚表综合评价。
⑺、指导教师要写好研究性学习课题指导教案,不断总结典型案例,推进研究性学习的水平不断提高。
⑻、每个教师都应承担不少于一个研究性学习课题的指导任务,按规范要求主动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将指导研究性学习作为教师的一项常规要求列入教师年度考核的要求之中。